工会工作

城市文化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4-01-01 11:2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点击:

根据全国总工会制订的《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华南师范大学和城市文化学院的实际情况,部门工会主席和各委员应履行如下职责:

 

     城市文化学院工会主席的职责

 

一、主持部门工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指导各委员开展工作,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定期向全体会员报告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呼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扬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支持配合党政开展工作,促进本单位改革与发展。注意协调各种关系,化解矛盾,发挥好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参加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教代会代表团(组)长职责,并充分发挥代表团在学校和本单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依照《工会法》和教代会条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四、积极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的各项活动,按照“建家”验收考核的五项标准每年要进行自查考核一次,每届进行全面总结,参加验收和评先。

五、管好用好本部门工会的经费,负责审批本部门工会各种经费的合理使用。

六、认真参加学校工会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工会的各项决定,积极支持学校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七、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履行分管的工作职责。

  

      城市文化学院工会组织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档案,办理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

    二、审查临时会员的入会手续,用人单位依法拨交临时会员的工会经费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认真做好非编在职教职工会员工会经费的拨交和会费的收缴工作,接收并管理学院工会和福利费用。

三、定期对工会委员和教工进行培训,健全民主生活,抓好工会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四、配合学校工会做好“双代会”代表资格的审查和选举工作,筹备召开工会工作会议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经验交流会以及工会。

    五、参与推荐评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人选的工作。组织验收合格职工之家、评选先进职工之家、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职工之友活动,并筹备召开有关表彰大会。

六、围绕学院工作的中心工作和工会工作的重点,大力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教育,配合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七、大力宣传学院各类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弘扬爱校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促进良好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八、大力宣传新学院的改革发展情况,上级工会的指示精神、学院的教工动态,积极沟通教职工与学院领导的联系,促进学院的民主建设,为建设和谐校园做贡献。

九、加强对外的宣传,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办好工会网页,加强工会宣传阵地的建设。积极组织稿件,每月为《教工生活》和工会宣传栏(橱窗)分别提供稿件或宣传照片1篇(件)以上。完成校工会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文化学院工会文娱体育委员工作职责

 

一、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业余文艺、娱乐活动和文艺竞赛活动。力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内涵高雅,寓教于乐。把开展文艺活动作为增强凝聚力,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

二、组织教职工业余文艺团体(美术队、摄影队、合唱团、舞蹈队、服装表演队等)开展活动,培养教职工业余文艺骨干。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队参加省、市或学校有关的文艺表演或比赛,为院争光,协助主席组织教职工假期旅游休养活动。

四、指导教职工群众性文化娱乐和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五、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业余体育锻炼和健身活动。

    六、组织并支持教职工业余体育协会开展工作和活动,培养教职工体育活动骨干,提高体育技术水平。

    七、组织教职工代表队参加省、市或高校有关体育运动项目表演或比赛,为院争光,负责体育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建立健全的使用制度

    八、组织并指导教工和学院学生之间的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

    九、完成学校工会或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搞好校区和各学院工会部门之间的协作。

 

  

 

       城市文化学院工会福利女工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职工的福利工作(包括每年教工体检的通知、组织和保障),监督学院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使用。

二、福利委员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帮助教职工在临时发生重大困难时,减轻经济负担。

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工的呼声和合理要求。

四、做好教职工群众来访、来信工作,热心为有困难的教职工提供帮助。

五、营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为促进女教职员工自身的发展构筑新平台,协助组织和文娱委员开展女教工的各种工作。

六、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及儿童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积极开展性别意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做好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注重对女教职工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弘扬“四自”精神,提高民主意识,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关心女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各种体育健身活动。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工作,关心和协助做好教职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负责组织好“三•八”节等专题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树立、宣传知识女性先进典型,促进形成尊重妇女、爱护人才。

八、实施“女职工安康保障计划”及做好扩保、续保工作。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健康教师家庭”的评选活动,协助调解家庭纠纷。

九、支持配合学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完成校工会或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主动搞好校区和各学院工会部门之间的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