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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宣传部《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9 10:16:5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点击: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其中,要求各地各学校开展以“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为主题的第六届师德征文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参加征文活动,并组织好对本单位优秀征文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二、征文对象范围

在岗教师和师范专业学生

 

三、征文内容

围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省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选送数量

各学院、各单位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的征文数:在岗教师的征文不低于10篇,师范专业学生的征文不低于10篇。

 

五、遴选优秀征文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征文进行遴选,将选出在岗教师和师范专业学生的优秀征文各10篇以上,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同时,部分作品将择优在华南师范大学新闻网、华南师范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晚安华师》、华南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华南师大报》、华师广播台等学校官方宣传平台上刊发。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和在校师范生7个组,对各地各校推荐的征文进行初评、复评、中评。每组最终分别评选出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选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刊登。

 

六、征文截稿时间和报送方式

各学院统一收集教师和师范专业学生的征文,在2016年10月21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yun198428@qq.com;纸质版的征文,请送至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24,联系人:郑宇云,联系电话:85211027。

 

七、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1500—3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三)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四)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6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七、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本学院本单位在岗教师和在校师范生参加征文活动,组织好征文的推荐工作。

 

校党委宣传部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