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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在校内选调教学科研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4-02 11:5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点击:

根据南海校区事业发展和办学需要,我校于2013年5月正式成立职业教育学院。按照广东省和我校的招生安排,职业教育学院于2014年起参加招生,计划在三年内在校生规模达到600-1000人,重点培养广东急需的高水平、“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并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发展成为广东省高水平职教师资培养基地、华南地区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和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学科的特色领域,为适应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在校内公开选调教学科研人员3名、教学辅助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人员应为华南师范大学(一校三区)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南海校区在职在岗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2. 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等要求见《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校内选调人员计划表》(附件1)。

3. 选调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工作待遇

选调人员按原有的编制类别管理,工资福利按新聘岗位同类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

2014年4月3至2014年4月11日

2. 报名要求

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压缩发送至职业教育学院(电子邮箱:hebort@qq.com),邮件标题为“选调岗位名称,姓名”,并在面试当天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报名材料包括:

(1)《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校内选调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4)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成立选调工作小组,根据选调条件对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拟定符合选调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成立选调工作面试考核小组,对选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审批、公示和调配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的1:1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学校人事处研究审批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 选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 本公告及具体选调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 选调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scnu.edu.cn。

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757-86687334(职业教育学院)

020-85211236(人事处)

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4.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软件科技园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实验楼东A202房)(邮政编码:528225)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校内选调人员计划表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校内选调报名表

 

人事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