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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5 20:1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号)和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59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粤人社函〔2015〕598号文件,“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各地区、各单位推荐人选数量不超过1名,教育厅不超过6名,省科学院不超过3名,广州市、深圳市不超过4名。”学校将在教育厅核定给我校的名额内进行推荐。
二、选拔条件。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工作要求:
申报人须填写:
(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20份,统一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表格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可在“东方智辰网”下载)。
(3)电子数据库文件。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4)候选人证书、奖状等附加材料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证书及奖状等证明材料需由院系复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须于3月30日之前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联系邮箱。
联系人:陶淘
电 话:85211061
电子邮箱:hsrscg@aliyun.com
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506室
 
 
人事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