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校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选拔广东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深入省定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8 07:09: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团组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广东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以下简称“青马学员”)投身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深度社会实践中深化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努力培育堪当时代重任、具有家国情怀的新时代青年马克思主义者队伍,为党组织源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和为党培养治国理政的青年政治骨干,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扶贫办、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选拔广东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担任省定贫困村“第一书记助理”,在前期理论学习阶段基础上,加强基层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面向省内选拔525名左右青马学员(含省级、校级、院级),前往 100 个左右省定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助理”,担任时间为期一年(2019 年 7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职期间,要求青马学员利用寒暑假或实习期间前往省定贫困村开展实践锻炼(累计总时长原则上为 30-50 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连续驻村或分阶段驻村),协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在校期间在线配合贫困村党团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省、校两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以及部分特别优秀的院级“青马班”学员,可为当期和往期学员。

(二)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且政治坚定、品学兼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甘于扎根基层、服务奉献。

(三)能够确保参加为期 1 年的锻炼。利用寒暑假和实习期间驻村开展实践锻炼,可根据实际情况连续驻村或分时间阶段驻村,累计驻村总时长原则上为 30-50 天;在校期间能在线配合当地党团组织和第一书记做好相关工作。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担任校、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三、工作流程

(一)各级团组织推报

校团委负责省级和校级青马学员的推荐。学院团委按照选拔条件,积极动员和宣传院级青马学员,教育引导、积极鼓励青马学员报名,每个学院推报1-2名同学。

(二)岗位分配

校团委按照选拔条件择优遴选青马学员,其中省级青马学员原则上均须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确定好的贫困村名单和需求,协调安排具体岗位,原则上每个贫困村安排不少于2名学员(确有需要可适当增加),并协调落实食宿、交通、安全等保障。

(三)实践锻炼

校团委对通过选拔的青马学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8月1日前完成岗位报到,学校以县区为单位安排指导老师,常态化指导挂职实践工作。驻村期间,省定贫困村党团组织为学员提供充分锻炼机会和必要后勤保障;青马学员须积极配合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学校及所在地市、县区团委及时跟进青马学员集中实践锻炼期间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及生活状态,确保青马学员顺利完成基层实践锻炼任务。

(四)结业考评

实践结束后,学校将对青马学员进行结业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优秀比例不超过30%),综合集中理论学习阶段和基层实践锻炼阶段表现给定。结业评价为“优秀”的青马学员将由团省委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省级青年人才库。团省委及校团委做好青马学员的后续管理和培养工作,鼓励相关应届毕业生青马学员积极报考基层选调生岗位,给予必要培训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青马学员基层实践锻炼期间不领取薪酬,因工作产生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挂职所在省定贫困村实报实销(不含餐费和往返学校的交通费)。

(二)团省委设立青马学员基层实践锻炼专项工作经费,按照人均2000元拨付至相关高校,学校配套经费人均不低于2000元。团省委专项工作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补贴青马学员挂职期间的餐费和往返学校的交通费。

(三)校团委给予青马学员必要支持,并统一购买青马学员人身保险。所在贫困村要根据实际情况为青马学员提供住宿和餐饮便利。

(四)各学院要站在为党培养青年政治骨干的高度,为优秀的挂职实践的青马学员加入党组织进行引领,优先吸纳进党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动参与、积极沟通,确保广东大学生“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挂职担任省定贫困村“第一书记助理”项目科学、有序、高效开展,落实好联系宣传和推报工作。

(二)要积极动员并尊重学生意愿,有意愿报名实践锻炼的青马学员需填报登记表(附件1),经学生家长同意,并经所在学院党团组织及学校团委、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基层实践锻炼。挂任期间,青马学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循“第一书记助理”工作守则(附件2),在基层实践锻炼中磨砺意识、锤炼本领。

(三)各学院须做实青马学员的后续管理和培养工作,将优秀青马学员纳入重点培养对象,重点做好应届毕业青马学员教育引导工作,给予必要指导、关心帮助,积极鼓励、动员青马学员毕业后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四)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汇总青马学员(含省级、校级、院级)登记表(附件1),于7月9日(星期三)12:00前上交至校团委,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石牌校区:scnuzzb@163.com,大学城校区:scnutgwzzb@163.com,南海校区:nhtgwzzb@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青马实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提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326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室,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联系人:毛金鑫、向娟    联系电话:020-85211037、85213072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