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城市文化学院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23:06:2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点击:

系(室)、各单位:

近日,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27日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1月23日成立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春节期间工作不停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紧锣密鼓落实好信息收集上报、舆情应对和各项防控工作。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学院研究,现就开学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将延迟开学。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原定2月24日新学期开学,延迟开学。开学的具体时间,待学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后,学院再第一时间另行通知。原定2月22日召开的新学期第一次学院全体教职工会议延迟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院内外所有实习和社会活动,在开学之前均不得进行。

二、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得提前回。请各系(室)、各单位向师生再次强调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回校。若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回校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摸清情况、研究同意后提交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由学校职能部门研究同意后提交至学校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回校。

三、防控范围要覆盖学所有公共场所和各类群体,不能遗漏。各系(室)、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信息排查上报,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疫情信息排查情况汇总上报学院各办公室消杀消毒指导学院公共场所保洁和消杀消毒学院进出人员排查工作,维护学院秩序。

四、各系(室)、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发挥本单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团结带领本单位师生群众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委、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和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

 

 

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