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度法治研究课题和开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调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由于疫情关系,法治研究课题的征集表老师可在规定日期前自行申报,无需学校盖章。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4月28日,电子邮件同时发送linyi@m.scn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社科处
2020年3月5日
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度法治研究课题和开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调研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委依法治区办,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和市政府法律顾问: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广州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务调研工作,现就法治研究课题征集和全面依法治市法治调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以法治广州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推进法治广州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征集法治研究课题
结合工作实际,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改善营商环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及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等方面提出法治研究课题项目建议,并填写《广州市2020年度法治研究课题项目建议表》(附件1)。各单位及政府法律顾问报送的法治研究课题项目,我办将择优纳入全市依法治市重点课题工作,并自行或委托专家进行研究。
三、开展全面依法治市课题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资助经费标准
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以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为研究对象,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其他研究课题为一般课题,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照申请者条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
2.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参与申报材料无效。
3.申请课题,原则上课题组由不少于两人、不超过六人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课题题目:《广州市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研究指南目录》(附件2)为课题的研究范围,申报题目原则上从《指南目录》所列研究范围中选择并可以对研究范围进行具体化;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指南目录》限制。
5.课题的研究期限为1年。
6.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市委依法治市办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市委依法治市办课题。
7.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市司法局,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广州市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四)申报办法
1.申请者请认真阅读《指南目录》,按照要求填写《广州市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3)。
2.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为《广州市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立项申报书》纸质版1式4份及电子版1份。
(五)成果运用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表彰优秀课题成果,并作为法治广州建设的决策参考。同时,还将遴选部分优秀获奖课题成果向上级部门报送。
四、报送说明
各单位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可同时对法治研究课题征集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市课题项目申报工作分别报送相关材料,涉及内容可不做区分。
五、报送时间
(一)法治研究课题征集从通知之日开始,2020年3月20日截止。
(二)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立项申报从通知之日开始,2020年4月30日截止。
六、材料寄送
(一)法治研究课题征集材料寄送地址
1.公文交换方式:交换至广州市司法局(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2.纸质邮寄方式: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收,邮编:510030
3.电子邮件方式:fzbyk@gz.gov.cn
联系人: 马火生,杨轲
联系电话:(020)83545522,(020)83545307
(二)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立项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1.公文交换方式:交换至广州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
2.纸质邮寄方式: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收,邮编:510030
3.电子邮件方式:dengcheng_sf@gz.gov.cn
联系人: 詹蔚莹,邓澄
联系电话:(020)83100100,(020)831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