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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免去施羽茗同学学生会秘书处负责人职务;
免去陈丹丹同学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职务;
免去贺雪玲同学学生会生活部负责人职务;
免去黄涵同学学生会公关实践部负责人职务;
免去胡欣蕾同学学生会信息网络部负责人职务;
免去郑于洋同学学生会文体部负责人职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学生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