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社科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14:36:5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城市文化学院   点击: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校的学科人才和平台优势为我省实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理论支撑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学校结合实际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课题类型和数量3个专题面向所有高校“冲补强”计划高校每校可申报不超过15项其他院校校申报不超过9项

(二)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都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课题申请人开展的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要着眼经济社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

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经费自筹。

五、立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二)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三)今年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申请人须在66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必须签名,有合作单位必须盖章,与外单位老师合作不属于单位合作无需填合作单位)提交社科处,在校内评审通过后(电话通知告知登录所需账号密码),再于6月9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联系人:邱玲,电话:020-8521109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及电子邮箱:400-800-1636,

support@e-plugger.com。

 

本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系统开放时间:5月18日。如有申报问题,请在网上查看相关申报说明。

 

                                             社科处

                                          2022年5月7日